市政府关于王学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以下同志试用期满,决定正式任用: 王学军同志任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丁春华同志任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婷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洪澄同志任泰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夏朝云同志任泰州市信息中心主任; 桂春同志任泰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玲洁同志任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徐兖兵同志任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周春林同志任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焦斐虎同志任泰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建军同志任泰州市环境监察局局长。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市政府关于黄立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 黄立红、周卫兵、杨建国、翟德祥、孙正太、毛跃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陈园桃、徐志明、姚东社、段义峰、吕海涛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友胜(正处级)、许德和、张汉刚、王万新(正处级)、唐龙础同志任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霍成生、殷新可、李亚平同志任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江峰(正处级)、王坚、王建春、朱化同志任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安民、金波、王九云同志任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王平、陈文炉、王如铭、潘智民同志任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群同志任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吴建华、华生新、王强、张聿晗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杨明良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市政府关于朱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建华同志任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宏鸣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张卫平同志任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一峰同志任泰州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柳玉钱同志任泰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吉登亮同志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王琳琳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免去张小兵同志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季酉兴同志泰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免去夏栋基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免去葛新民同志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唐国强同志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市政府关于朱建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建和同志任泰州市凤城国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泰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有广同志任泰州市凤城国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九龙同志任泰州市凤城国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