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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教育局对变相体罚说“不”

2015-5-23 11:35| 发布者:b0523| 查看:571| 评论:0|来自:凤城泰州

我们都知道,在学校里,老师是不能以打骂手段体罚学生的,那么,老师要求犯错的学生罚站、罚抄课文,或者要求学生放学后继续留下等看似比较“温和”的变相体罚手段是否合适呢?昨天,姜堰区教育局明确指出,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都将受到教育部门的查处。

记者就相关话题随机采访了一些学生家长,记者发现,多数学生家长对变相体罚没有明确概念,一些对变相体罚有所了解的家长则认为,老师要求学生罚站、罚抄课文等做法的动机和目的好的,是恨铁不成钢,是爱学生的表现。

而记者从5月21日召开的姜堰区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罚站、罚抄课文等都属于变相体罚,甚至放学留堂也是变相体罚的一种。

姜堰区教育局纪委副书记卫红迎说:“比如说罚抄课文、不准参加学校的活动、课间不让学生离开教室或者拉到办公室、放学以后不让学生回家,这些都属于变相处罚学生的行为。”

卫红迎告诉记者,变相体罚虽然不会直接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但是会对孩子的人格和心灵造成伤害。

卫红迎:“体罚极有可能造成学生受伤致残,而变相体罚学生呢更为严重,它会对学生心理生理产生极坏的影响,让学生产生厌学的情绪,对学生今后的成长造成危害。”

为了让老师们受到警示教育,在下午的会议上,姜堰区教育局专门对前期调查的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做出了严肃处理。

姜堰区教育局局长武晓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马庄村小学教师王某记过处分,对于该校校长严某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开除工作组,给予省姜堰中学的教师丁某警告处分,给予南苑幼儿园教师钱某警告处分,并责成南苑学校将其调离原来的教师岗位。”

姜堰区教育局表示,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有效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他们将和家长一起来阻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况的发生。

卫红迎:“如果家长发现学生在学习情绪上有较大的变化,要及时向学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呢可以向我们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一旦发现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我们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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