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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加大投入助力乡村振兴

2018-10-11 20:09| 发布者:b0523| 查看:178| 评论:0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助推农业农村加快实现现代化。

一是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2017年12月,泰州市被国家认定为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引领泰州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之路。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1.4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城北现代农业生态带和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财政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补助资金940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资金444万元,专项用于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釆取“以奖促治、先建后补、打包下拨”的形式对各区给予扶持,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40万元,用于对市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奖补,促进秸杆资源有效利用、农业增产增效、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安排考核激励资金,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土地增值收益、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途径拓宽资金来源,统筹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设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市级专项资金,3年安排2亿元,重点培育和建设省级试点10个左右、市级试点10个左右,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补,鼓励高效优质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在资金使用上,明确财政投入的“三个方向”,即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和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不搞大包大揽,不支持大拆大建。

二是补齐现代农业短板。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创新农田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采用“债、贷、投”相结合的形式,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并将亩均投资标准从1500元提高至4000元,满足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同时,统筹安排各类项目,2018—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82.94万亩。“十三五”期末,全市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09.95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92.4%。支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研究制定贴息政策,支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姜堰区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81亿元,市区财政共贴息95万元。同时,积极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2016年,市财政出资7000万元,组建“泰州兴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并集中省市安排的1300万元资金用于风险补偿。累计完成担保业务44笔,累计担保额1.5亿元。为充分利用省农担公司股东背景和信用资源的优势,在设立兴化分公司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泰州分公司。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服务投入,先后安排1800万元支持农科院所建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农牧旺”智慧农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开展“一村一品”认定工作,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一村一品”镇村予以奖补。

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突出项目带动。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争取用三年时间,帮助经济薄弱村全面实现脱贫目标。经市区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目前已确定25个支持项目,涉及高效种养殖业、光伏发电以及标准厂房等项目,惠及56个经济薄弱村。聚焦贫困群体。从2018年起,将“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范畴,从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住院费用补助、住院生活补助、失能护理补助等五五个方面开展健康扶贫。保费标准200元/年·人。全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每年总保费约2000万元,全部由市、市(区)财政分担。提高低保标准。2018年7月1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650元/人.月,提前两年实现市域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不低于8310/人.年。本次标准调整后,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的年收入全面超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人均7000元的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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