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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2015-2-10 11:12| 发布者:b0523| 查看:166| 评论:0|来自:政府网站

    2月9日下午,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2015年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和《泰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传达了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每年为市区群众办十件实事,是市委、市政府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之一。会议对2015年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重点讨论并原则通过。蓝绍敏说,2015年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多渠道征集了群众意见,做到最大限度地尊重民意、听取民意。同时,也体现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力而为、统筹兼顾的原则,筛选出了人民群众关注度最高、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事项,做到了让群众看得见、能感受、好检验。

  蓝绍敏强调,各责任部门要落实好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在工作部署上要突出一个“早”字。任务细化要早,抓紧研究完善具体的推进方案,将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形象化;责任落实要早,科学安排项目进度,确保各项实事的顺利实施;督查推进要早,民生项目推进到哪里督查检查就推进到哪里。在项目推进上要突出一个“快”字。每年的改善民生实事项目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的刚性任务,各责任部门要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体现部门作风的试金石,坚持大干快上、苦干实干,咬住任务节点,确保按时完成。道路接通、学校建设、老小区改造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人民群众呼声最迫切的项目,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要抓好后续管理,通过构建服务网络、保障经费投入等措施,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蓝绍敏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泰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既上接“天线”,严格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中央部署来推进,又下接“地气”,紧密结合泰州的实际作出了创新性的探索和实践。在执行推进的过程中,要随时发现问题、注重总结分析,争取多出一些对面上有借鉴指导意义的经验。

  会议传达了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蓝绍敏要求,贯彻落实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罗志军书记对组织工作的批示精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用改革的精神去统领全市的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长效动态激励,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让市委、市政府的“一号文件”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发展;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围绕面向建市二十周年、面向“十三五”、面向建设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全面小康,为全市“三大主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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