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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督导组督导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

2019-1-17 22:10| 发布者:b0523| 查看:229| 评论:0

为督促各地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法〔2018〕15号)有关安排,由省五部门联合组成的第一督导组,于1月15-16日,对我市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省第一督导组由省农业农村厅朱新华副厅长任组长,省农业执法总队、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南京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领导任成员;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导: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开展情况、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商标保护侵权假冒案件查处情况、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及违法犯罪惩处情况、农村综合治理及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培训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省第一督导组重点检查了泰兴市、姜堰区乡镇和农村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饭店、小作坊、农村集市等共14个场点,与基层监管人员进行了交谈,听取了泰州市政府工作汇报和泰兴市政府、姜堰区政府补充汇报。

省第一督导组通过督导,认为我市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行动迅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下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迅速启动整治行动,工作是有部署、有要求、有动作、有成效。同时,督导组也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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