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通报表彰了2019年度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市县,兴化市荣获全省一等奖,并在全省县级单位中排名第四,省财政奖励兴化市转移支付激励资金1000万元,统筹用于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化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力度的通知》精神,对照兴化市责任分解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重大决策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在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国库库款管理、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