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两统筹”要求,在2020年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采取“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审计项目统筹。以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专项调查为平台,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统筹。2020年,编制“两统筹”任务清单,将19个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统筹为8个“大项目”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组织方式统筹。八大统筹项目,实行“五统一”组织方式。即:统一下达审计通知书,统一制发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召开一次进点会,统一组建一个审计组,统一指定专人接收被审计单位资料。既确保审计工作目标明确、内容重点突出、实施精准到位,又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提高审计效率。 三是强化审计力量统筹。运用“1+2+N”的组织方法统筹审计力量。“1”即由1名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统一指挥协调一个审计组;“2”即由2名优秀审计人员分别担任数据分析小组主审和审计项目小组主审,互相融合、互相支持、共同发力;“N”即打破处室界限,融合局机关多个处室审计人员,共同组建审计组,发挥个人能力和特点,进行合理化分工。 四是强化审计成果统筹。按照“源于审计报告,又高于审计报告”的思路,对同类型审计报告进行统筹分析,形成一批宏观性成果和建设性建议。拟对完成的“八大统筹项目”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专题研究,按类型形成综合报告,及时上报给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