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和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政策包括明确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逾期处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履约担保方式,取消新项目的履约监管资金,并全额返还已缴纳的履约监管资金;全面解封各承办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所有住房公积金履约监管资金共管账户及基础保证金账户。 举措包括进一步简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手续、简化租房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并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 截至6月15日,我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共计257家,涉及职工20215人,缓缴金额3155万元,预计缓缴金额超6000万元;截至4月10日,各承办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所有住房公积金履约监管资金共管账户及基础保证金账户账务全面清零,累计释放资金超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