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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 女大学生和个体户被起诉

2015-3-18 15:32| 发布者:b0523| 查看:206| 评论:0|来自:凤城泰州

16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多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一些被告人表示,以前只知道运输和贩卖毒品才会犯罪,不知道给吸毒人员提供场所也触犯刑法。那么,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人数多少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被告人杨某今年35岁,是个体经营者,去年10月26号晚上,杨某的三个朋友在他家里吸食了毒品。面对公诉机关起诉的“容留他人吸毒罪”,他起初有些不太懂。

据杨某交代,案发当天因为心情不好,所以他才和朋友一起,不仅购买了毒品,还参与了吸毒,没想到第二天,他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和杨某一样,今年刚满18周岁的在校女大学生胡某也因为“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机关起诉,不过,与杨某不同的是,胡某提供的吸毒场地是她租的房子。去年8月22号凌晨,胡某带了两个朋友回到出租屋内吸毒。

公诉人表示,按照刑事立案标准,提供场所一次容留三人吸毒的才构成犯罪,可本案中胡某容留了两人吸毒也构成了犯罪,主要是因为胡某明知其中一个是未成年人,仍容留他人吸毒。

案件当庭没有宣判。据了解,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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