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建立预警机制 防止农村居民致贫返贫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居民防贫预警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集监测、预警、扶持、保障为一体的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分析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重点监测哪些对象? 防贫预警动态监测对象重点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16周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 建档立卡户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规定条件,人均年收入略高于市定脱贫标准的农户家庭; 患大重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农村居民; 无固定收入来源或固定收入来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低收入农户家庭; 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失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断保人员,新增的危房对象户及无供水供电农户家庭。 职责如何分工? 《意见》规定—— 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全面建立防贫预警动态监测体系,并明确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市(区)扶贫工作部门为动态监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加强对防贫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以及对乡镇(街道)防贫预警确认、对象转介、致(返)贫纳入、警报解除等工作的督查与指导; 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科学准确适用社会救助政策,强化临时救助与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衔接等工作。 具体有哪些帮扶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强调突出救急救难。例如,动态监测对象发生因学、因病、因灾、因急难事件等确认致(返)贫风险的,乡镇(街道)将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紧急程序,24小时内根据致贫原因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的标准依据相关文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