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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常见的十二种干扰要注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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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5: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应对选择题呢?下面专门就为大家整理了十二种常见的干扰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张冠李戴法

  这类题目往往以相关的知识或相近的时事作干扰题肢,考生如果记忆模糊,就会失误。启示:在平时的复习中,考生要注意对相关知识进行归纳和整理,对重要时事,要尽可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混淆不清。

  二、鱼目混珠法

  试题通常以相近、相似、易混的知识作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

  启示:在会计考试试题中,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题目。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必须对相关、相近、易混、易错的知识进行比较和辨析,才能排除干扰准确作答。

  三、偷梁换柱法

  这类题目通常是在题肢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将题干所涉及的概念和题肢的概念作对照,看其内涵和外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不可选。

  四、正逆颠倒法

  命题者在试卷的中间部分,一改正向思维的模式,插上一道逆向思维的试题,常常导致一些考生失误。

  启示:解答这类选择题,关键在于判明题干的方向,在确认题目是逆向选择题的前提下,只要将原来正确的题肢舍去即可。

  五、主次颠倒法

  这类题目常将概念间的主次关系颠倒,粗略看来,题肢意思和题干非常吻合,其实是以非辩证性干扰辩证法。

  启示:答这类题一定要注意对应概念间的主次关系,诸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国体和政体等,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是前者决定后者,要警惕命题者以貌似辩证性的手法加以干扰。

  六、因果倒置法

  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启示:解这类题,一要注意是因果型试题,还是果因型试题;二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因果型的试题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题肢是不是题干所述原因的原因。如果是果因型试题尤其要注意检查题肢所述原因是不是同义反复,有没有因果倒置。

最后厚学网提请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复习,考试时要放正心态。祝你考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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