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城隍庙张葛珊涉嫌侵占公共财产罪的举报 泰州城隍庙负责人张葛珊从2005年至目前,利用场所负责人的身份,制造财务混乱捞取钱财,多年以来,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2015年,泰州市民宗局聘请中兴会计事务所对城隍庙财务进行审计,2015年6月中兴会计事务所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从我了解的情况,城隍庙张葛珊涉嫌侵占公共财产罪。提供如下线索。 一、城隍庙骨灰盒存放业务 城隍庙骨灰盒存放业务从外来投资、到与投资者利润分成等事务都由张葛珊一人说了算,缺少监督和控制,漏洞明显。仅从账面反映2013年至2015年城隍庙骨灰盒存放业务入账收入为60多万,但实际收入无法核实。 1、城隍庙骨灰盒存放业务采取外来投资,利润分成的形式,但近千万的骨灰盒存放业务收入无书面的明确的利润分成、投资要求的相关合同。 2、城隍庙骨灰盒存放业务收入采取虚开收据入账形式,即以骨灰盒存放业务实际收入的20%或30%(具体比例无法核实)另虚开收据入账。 3、骨灰盒存放业务所有收入都进入张葛珊个人账户,待虚开入账收据才进入城隍庙账户,与投资者的利润分成也通过张葛珊个人账户转出。 二、城隍庙小卖部收入 小卖部收入是寺庙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按城隍庙的情况,每年小卖部收入应不低于20万元(有同类场所可比),但城隍庙小卖部收入不入城隍庙大账,所得收入由张葛珊掌握。而且小卖部管理混乱。审计过程中,中兴会计事务所对城隍庙提供的实物商品销售的相关资料,表示不符合审计条件,无法确认。 三、房屋出租 城隍庙有多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收入与实际入账收入不一致,有的房屋长期出租但仅有个别年份的租金收入入账。房屋出租收入的收与不收完全由张葛珊一人说了算。 四、原始凭证消失 原始凭证是证实城隍庙收入及支出的证明依据,但城隍庙会计在2006年8月25日补做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收支记账凭证,收入支出均10多万元,但无原始凭证附后,仅有张葛珊个人提供的收支明细表。是原始凭证遗失,还是故意隐藏事实十分令人生疑。 1、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是城隍庙作为宗教场所恢复初期,正常情况也是信众捐款的高峰期,10多万无的收入明显太少(与同类寺庙相比100万都不为多),都不能与农村的一个小庙相比。 2、据说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的会计是局领导的一个家属,是一个专业会计,按道理不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除非有什么特殊原因。 3、为什么偏偏缺少的是城隍庙恢复初期的原始凭证。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寺庙,在恢复初期,因信众捐款较多,为自证清白,原始凭证保管更为谨慎,不可能不存在,除非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五、少入账款2万多元 据中兴会计事务所审计,城隍庙有案可查的少入账款2万多元,明显涉嫌侵占公共财产罪。 六、其他线索 城隍庙张葛珊人为制造财务混乱(场所管理有法规制度),为张葛珊涉嫌侵占公共财产提供了便利。 1、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无明细账,缺少控制,一些固定资产极易成为私产,一些资金的流出也极易以固定资产的形式开支。 2、外购的收据以及功德登记簿无领用登记记录,且收据票号没有序时、连号使用。城隍庙的收入无法进行监督控制,会计管理流于表面的形式。 3、招待费、购置固定资产等大额支出仅有张葛珊一人签字,无经手人、证明人、用途、无发票等现象较为普遍,对张葛珊的所有开支都无法控制。 以上是我举报的部分情况,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举报人:泰州市海陵区道教协会副会长(蒋至荣) 泰州市道教协会理事 身份证号:321083195808183057 手机:1599601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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