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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黄桥的房屋不需要验收,泰兴政府一纸会议直接颁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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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12: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兴市黄桥镇石桥南路和文明路上的房屋,没有经过验收就办下房产证。近日,购房者投诉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称在泰兴市黄桥镇文明路购买的房屋,没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却能建起来,建好的房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却能办下房产证。调查后得知,仅凭2007年的泰兴政府一纸会议,泰兴房产管理局省略诸多手续直接颁发房产证。
房屋质量有问题,质监站竟没有参与监督验收?
    “房屋地面塌陷,墙壁多处裂缝,屋顶漏水导致整面墙壁剥落,房龄严重缩水转眼就要到期,还不知道要到哪个部门给房龄续期”购房者苦笑说,“官司打了一年多,到处投诉,投诉无门”。
    实地走访:挖开地面后,发现地下都是些大碎石,泡沫等垃圾,间隙深达近1米,房屋南侧地基沉降过大,墙体多处开裂,墙面上瓷砖也已经开裂,上楼后发现西侧墙体因长期浸泡在雨水中,用手轻轻一拂,墙体上就空了一大块,水泥灰尘飘的满屋子。
     建好的商品房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质量问题,竣工验收的过程中检查出问题没?有这么多问题竣工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带着问题购房者找到了泰兴市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站。泰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告诉业主,泰兴黄桥镇的房屋绝大部分都没备案过,何谈出具过竣工验收?按照法律规定,一项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向质监站提出申请后,会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参与工程的六方进行验收,质监站对六方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非常明确地告诉购房者,黄桥十桥南路和文明路的房屋没有在质量监督站备案,质量监督站自然没有参与监督验收过程。
    没验收的房屋何来房产证,泰兴政府一纸会议坑害购房者
    没有经过验收的房屋为何能流入市场进行买卖?再次带着问题找到泰兴市房产管理局,在泰兴房产管理局的档案室里终于找到问题关键所在,2007年11月8日,泰兴政府一项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凭黄桥镇提供的详细名单和开发商与购房户签订的合同,市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逐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泰兴房管局坦言,“我们没有权利违法发放房产证,你的房产证发放那是根据泰兴政府会议要求办理的”。


泰州中院判其违法却不拆除,质量不合格的房屋留着继续坑害人

     网上搜《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案号“(2014)泰中行终字第00153号”判决书中,泰州中级法院查明,泰兴黄桥石桥南路和文明路上房屋的开发商泰州万鸿置业有限公司,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施工建设,确认黄桥镇政府为万鸿公司颁发颁发《1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已经确认违法的房屋却因为判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继续保留,这样质量不合格的房屋竟通过经过鉴定(鉴定报告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所以留着继续坑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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