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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泰州] 居民用水下月起每吨涨三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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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泰州市“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记者从会议上获悉,12月1日起,我市居民到户水价每吨将上调0.33元,由现行的2.27元调至2.60元。
    据市物价局一负责人介绍,我市根据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以及本地实际情况对水价进行调整。其中,政府规费方面,主要涉及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以及新建管网租赁使用费等,此次均做了相应的调整。基本水价综合考虑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每吨平均提高0.551元(含税),由现行的每吨1.443元调至1.994元。
    该负责人说,根据计划安排,本次水价改革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09年12月起,居民到户水价每吨提高0.33元,由现行的2.27元/吨调至2.60元/吨。生产经营到户水价每吨提高0.26元,由现行的2.73元/吨调至2.99元/吨。第二步:2010年12月,居民到户水价每吨调至2.94元;生产经营到户水价每吨调至3.56元。
    据介绍,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共计100881户。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提供数据显示,一个三口之家月均用水量约为9.02吨。按此计算,第一阶段调整到位后,即2010年12月前,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将增加0.33元,月均每户增加支出2.97元,人均月增加支出0.99元。第二阶段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增加0.67元,月均每户增加支出6.04元,人均月增加支出2.01元。较现有人均月消费支出(统计局数据:2008年人均月消费支出915元)约增加0.22%,对一般市民的生活消费影响不大。
    另据调查,我市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00元,位于全省第八位,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后,价格水平列全省第12位。
    记者注意到,此次水价改革方案中,对市区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给予了特别关照,由现行的每月每户以优惠价照顾5吨,改为免费供应5吨用水。水价改革对这部分人群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方案同时明确,对需二次加压的居民用户,将实行与普通居民用水同价的政策。对非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并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国家产业目录属于鼓励类的行业,以及属于节能减排项目和产品,在水价上将实行优惠;对属于淘汰、限制类行业的企业用水实行差别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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