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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泰州] 泰州市教育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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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9 20: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校外培训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各学校:
3月3日上午,泰兴市国庆二村社区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发现一家“无证无照”补习班,立即赶到补习班所在的住址进行现场调查,并联系公安、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督查组和街道教育科,对该补习班进行了现场查处。泰兴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发现问题早,措施有力,及时制止并主动曝光,充分发挥了警示作用。希望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举一反三,进一步抓严抓实校外培训的治理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一、 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筑牢网格化管理防线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社区源头排查,强化与社区之间的条块协同。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查处街道社区上报和社会百姓投诉举报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问题处理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到机构所在街道和社区。

二、 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

要通过巡查、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对在未接到正式通知擅自开展线下集中活动的机构,一律先停业、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相关情况同时报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

三、 进一步明确学校责任,对违规培训实行“釜底抽薪”

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和参加校外培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提醒并告知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选择合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学生到违规培训点培训。

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也不得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积极推进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充分开展特长教育,尽量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积极推广“名师空中课堂”,用好“泰微课”。



泰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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