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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拆迁律师评: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因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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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2: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德凯真空 于 2011-4-26 12:48 编辑

拆迁律师评: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因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
江西抚州宜黄县日前因拆迁引发自焚,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江西省委宣传部提供的消息表示,经中共江西省委研究,决定:李智富任中共抚州市委委员、常委,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书记。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决定,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与此同时,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毛宗保任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任宜黄县政府县长;免去苏建国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宜黄县政府县长职务,县政府县长的职务任免,需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此事是目前为止因拆迁工作不力主要领导免职第一例,此事发展及处理过程中新闻、网络络等媒体舆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符合国办发〔2010〕15号
中机发56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提到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党中央本着执政为民的方针,力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知中明确提出:“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然而在紧急通知下发时间不久之际江西抚州宜黄县竟能顶风而上不可谓不“勇敢”,在法律制度相对健全,法律规定相对完善的文明社会,拆迁悲剧仍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地方干部在此事中说了一些不符合身份;同时也无法经得起推敲的话:“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他们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于脑后,不仅损害人民利益,同时也有损于政府依法治国的权威,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触即发的导火索。政府也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恪守职责本分,切断官商相联“强拆利益链”与处理拆迁矛盾如何处理被拆迁人利益中时时处于权衡的状态中,如果处理不当将不可排除排斥司法救济、干预媒体监督,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
不管事情经历在百姓心目中伤有多深,宜黄县的处理结果至少从表面看来可以起到警醒作用,使得政府在拆迁中能更好的衡量、权衡。同时也在百姓心中燃起了希望之光,相信我们的政府在执政过程中更加守法,更加为民,法律的值得每一位公民去敬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一种责任。在此呼吁各相关部门在处理拆迁问题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重,真才实学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被拆迁户理性处理拆迁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要理性维权,由专业拆迁律师帮您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
9月10日,江西宜黄县3名拆迁户在与官方工作人员沟通时自焚烧伤。伤者家属称三名伤者2个月内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仍在监护室内,三人都开了喉管。官方通报称此次起火系由于“风力的作用”,吹溅起的火星点燃了叶忠诚和罗志凤。
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江西宜黄“9·10事件”中被烧伤的3名拆迁户中已有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
16日上午,江西抚州宜黄被强拆致自焚的住户家属,原定坐飞机去北京上访。未料,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率官员奔赴机场阻止。钟家姐妹躲进厕所,抚州市宜黄县政府人员在大声敲门,让里面的人出来谈一谈。此过程经由记者网络直播传遍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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