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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新闻] 竟有人光天化日下开挖凤凰河绿化带,下葬已故先人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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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9: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凰河绿化带20100414.jpg

    近几年,我市规划建设了不少河滨绿化带,为市民增加一些户外活动空间。然而,竟有人光天化日下开挖绿化带,下葬已故先人骨灰。
    4月13日,家住莲花6区的顾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早上10点半左右,自己骑电动车去上班,突然发现有几十人正在市区凤凰河绿化带上开挖草地埋骨灰。
    记者赶到现场时,送葬人群已经远去,在凤凰河绿化带一隐秘处有几处焚烧纸钱的痕迹。在零零散散的纸钱旁,记者发现一块面积约1平方米左右的土坡,明显有人挖过,上面盖的都是新土。
    据当时在附近的环保工人介绍, “去世的是附近新塘小区的村民,当时有30多人送葬,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沿着凤凰东路往东走,到这里的绿化带后,几个男家属开始挖坑,挖了10多分钟。然后,众人将一个黑色的直径2尺左右的坛子放进坑,开始烧纸钱填坑,整个过程不超过20分钟。”
    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觉得凤凰河公用绿地的 “风水”好,附近一些村民就偷偷来这里挖坑埋骨灰。
    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负责人说, “凤凰河绿化带属于城市公共绿地,任何人不能擅自将这里作为自家的墓地。我们将健全河道绿化管理机制,同时也希望附近的居民能够提高素质,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据悉,当日下午,死者家属在河道管理人员的责令下已将骨灰盒移走,被挖开的草坪也已被填平。

    这样的行为理当休矣

  过去听说过有人毁绿种菜或掩埋宠物,如今却冒出个在公共绿地安置先人骨灰的离奇事儿,真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们充分理解死者家属想为先人寻个“风水宝地”的心愿,但是,任何行为都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前提,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风俗为参照。城市绿化带是公共绿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在公共园地安进自家坟头,也有违风俗习惯,令公众尤其是附近居民感情上难以接受。这样的行为理当休矣!(泰州日报)
发表于 2010-4-15 10: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中间安全岛都是骨灰盒,不信你去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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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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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09: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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